2014年1月11日 星期六

2013-12-23 總務處 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團膳(合菜)實施辦法


 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團膳(合菜)實施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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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私立衛道高級中學 102 學年度第二學期團膳(合菜)實施辦法

一、實施對象:
全校同學、導師全體參加。
二、收費方式:
1、全校學生於開學前發給午餐團膳收費單,每學期依各年級上課天數於學期
開始全額收費,一天餐費 50 元。
2、依本校繳費單收費方式繳款,各年級供餐天數及金額於繳費單上說明。
註:住校生的住宿收費單只含早、晚餐費,午餐費用併於全校午餐團膳收
費單繳交。
三、可辦理退出團膳規定: 
1、自備午餐到校,使用保溫餐盒。(需提前辦理退出團膳申請)
註:本校餐廳不再開伙烹調學生餐食,無提供蒸飯服務。
2、家長親自做餐,中午送到學校;使用保溫餐盒或不鏽鋼餐盒,不使用保麗
龍材質或紙餐盒。(需提前辦理送餐證)
3、高三同學已經錄取大學,於學務處已辦理切結提前離校。
4、辦理退出團膳申請表如附件 1。
5、辦理送餐證申請表如附件 2。
註:附件 1 及附件 2 申請表,如有需要請到總務處領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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